学院会议室使用、管理规定

发布者:邵丰发布时间:2017-07-11浏览次数:326

造纸与植物资源工程学院函件

[16/17—Ⅱ]8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学院会议室使用、管理规定

    为保证学院会议室有序、合理使用与管理,制定如下规定。

    1、学院会议室(主要指2号教学楼A320B211室)主要服务于学院(重点实验室)层面会议和公务接待;系、所、中心会议和公务接待。

    2、学院会议室由学院综合秘书负责管理与使用(实验室综合秘书、实验室专职管理员协助工作;物业专职管理员服从上述人员的安排)。使用会议室应根据会议人员数量等因素向学院综合秘书提出申请,经分管院长批准,登记后按预定方案使用。原则上谁先申请、批准、登记,谁优先使用;如遇不同会议时间、地点冲突,由分管院长协调。

    3、学院会议室管理人员负责会议室固定资产、物品、安全卫生、钥匙等管理与使用。

    4、学院(重点实验室)层面会议和公务接待由学院综合秘书(及协助人员)负责准备、善后等工作。系、所、中心会议和公务接待由具体使用人负责准备、善后等工作。

    5、其他部门、单位等借用学院会议室,参照学院上述要求按申请、批准、登记、使用、善后程序办理;如出现费用由具体使用人负责。

    6、特别提出如下要求:使用人要负责和保证会议室安全卫生、物品、设施完好;管理人不得擅自借出会议室;未经学院同意,任何人不得擅自增添、更改会议室设置;损坏会议室物品、设施应予赔偿。

  

附件:造纸与植物资源工程学院会议室使用登记表(见学院网站-“分类下载”栏目)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

  

2017711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发至:全体教师。挂学院网站。审批表挂学院网站-“分类下载”栏目。